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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rce": "https://dot.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9FB88D5A4F80A023&s=E0DA6C684EA6B534",
    "title": "本局運輸資訊科約僱設計師徵才公告",
    "內容": "職　　系：&nbsp;職　　稱：約僱設計師官等職等：300薪點(新臺幣41,730元)名　　額：1 &nbsp;名工 作 地：臺北市上網期間：自 &nbsp;115 &nbsp; 年 &nbsp; 5 &nbsp;月 &nbsp; 18 &nbsp;日～ &nbsp;115 &nbsp;年 &nbsp;5 &nbsp;月 &nbsp;26 &nbsp;日資格條件：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或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二、通過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者尤佳。三、未有雙重國籍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兼職兼業及公務員服務法各款規定之情事者。工作項目：一、臺北好行及臺北市即時交通資訊網相關事項。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局得視業務需要保留工作調整權利)。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6 樓 北 區聯絡方式：一、採電子郵件或線上方式報名(2種擇1)&nbsp;(一)採電子郵件報名者，請檢附下列資料電子檔：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需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3.相關經歷證明文件於115 &nbsp;年 &nbsp;5 &nbsp;月 &nbsp;26 &nbsp;日前EMail 寄送至本局收件人信箱【ga_1050@gov.taipei】※以收件日期為憑，求職者應再以電話確認本局人事室業已收受資料(市內請撥：1999轉6942；市外請撥：02-27256942包小姐)。務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運輸資訊科約僱設計師。(二)採線上報名者，於115 &nbsp;年 &nbsp;5 &nbsp;月 &nbsp;26 &nbsp;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相關資料填寫 (含簡要自述)進行本職缺應徵，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需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資料恕不退還，使用完畢後由本局統一銷毀。經本局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又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二、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 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 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局局網。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5年10月）。四、報酬標準：300薪點(新臺幣41,730元)。五、配合本市政大樓合署辦公機關全面啟用員工服務證結合悠遊卡，錄取人員可自備悠遊卡或由本局借用製作。六、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運輸資訊科聯繫(市內請撥：1999轉6906；市外請撥：02-27208889分機6906劉股長)；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市內請撥：1999轉6942；市外請撥：02-27256942包小姐)。&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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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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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本局秘書室約僱科員徵才公告",
    "內容": "職　　系：&nbsp;職　　稱：約僱科員官等職等：300薪點(新臺幣41,730元)名　　額：1 &nbsp;名工 作 地：臺北市上網期間：自 115 年 &nbsp;5 &nbsp;月 &nbsp;14 &nbsp;日～ 115 年 &nbsp;5 &nbsp;月 &nbsp;22 &nbsp;日資格條件：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二、具有文書研考相關知識者尤佳。三、通過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者尤佳。四、未有雙重國籍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兼職兼業及公務員服務法各款規定之情事者。工作項目：一、辦理文書研考業務。二、局長室案件列管等業務。三、創意提案相關業務。四、辦理研考綜合業務。五、監察院案件相關業務。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局得視業務需要保留工作調整權利)。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6 樓 西北 區聯絡方式：一、採電子郵件或線上方式報名(2種擇1)(一)採電子郵件報名者，請檢附下列資料電子檔：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需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3.相關經歷證明文件於115 年 &nbsp;5 &nbsp;月 &nbsp;22 &nbsp;日前EMail 寄送至本局收件人信箱【ga_1050@gov.taipei】※以收件日期為憑，求職者應再以電話確認本局人事室業已收受資料(市內請撥：1999轉6942；市外請撥：02-27256942包小姐)。務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科員。(三)採線上報名者，於115 年 &nbsp;5 &nbsp;月 &nbsp;22 &nbsp;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相關資料填寫(含簡要自述)進行本職缺應徵，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需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資料恕不退還，使用完畢後由本局統一銷毀。經本局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二、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 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局局網。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或期滿前1日止（預計至117年7月）。四、報酬標準：300薪點(新臺幣41,730元)。五、配合本市政大樓合署辦公機關全面啟用員工服務證結合悠遊卡，錄取人員可自備悠遊卡或由本局借用製作。六、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秘書室聯繫(市內請撥：1999轉 6925 ；市外請撥：02-27208889分機 6925 涂股長)；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市內請撥：1999轉6942；市外請撥：02-27256942包小姐)。&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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