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暨清明節連續假期部分公有路邊及路外停車場暫停收費,裝卸貨格位及限時格位仍維持既有管制方式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李杰儒科長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6301
兒童節暨清明節連續假期(115年4月3日至4月6日),路邊停車格位部份,除原週日收費之路邊停車格部分路段維持收費(詳附表:115年兒童節暨清明節連續假期路邊及路外停車場收費一覽表)之外,其餘收費路邊停車格,均暫停收費。此外,現場管制時段標誌採星期制者,不因不收費而改變管制內容,民眾停放路邊停車格時請務必詳讀標誌;至於貨車裝卸貨格位及限時格位部分,亦仍維持現場標誌之時段管制內容。 路外停車場部分,停管處轄管之立體、地下、高架橋下及路外平面停車場(含委託經營平面停車場),兒童節暨清明節期間照常收費。 兒童節暨清明節期間停車費繳納期限維持不變 保管場仍可提供領車服務 停管處表示,兒童節暨清明節期間保管場仍維持領車服務,車輛遭移置之民眾,仍可至保管場領車。至於停車費繳納期限,由於現行繳納管道多元,所以,兒童節暨清明節期間之停車費繳納期限仍維持原有之15日,市民於收到停車繳費通知單時,請記得於期限內繳交停車費,倘離去時未見繳費通知單,可於上班時段電洽服務臺(02-27269600)或至網站(https://parkingfee.pma.gov.taipei/)查詢繳費明細。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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