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運處嚴正譴責Uber eMoto違法機車載客行為,依法嚴正查處
- 發布機關: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 聯絡人:何毓婷科長
- 聯絡資訊:(02)272741685轉8501
針對Uber eMoto規劃以機車提供載客服務一事,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若平台業者以機車從事載客媒合,已涉及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依現行規定,違規駕駛最高可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並得吊銷牌照及駕照,平台業者最高可處2500萬元罰鍰,市府對任何規避法令、破壞市場秩序之違法營運模式,表達嚴正譴責,絕不容許違法載客行為在臺北市發生。 公運處表示,近期陸續接獲計程車公、工會反映,對於Uber eMoto規劃之營運模式可能涉及違反《公路法》、影響合法計程車客運市場秩序及乘客安全等議題表達高度關切。市府非常重視產業意見,並已持續掌握相關資訊,絕不容許任何業者藉由測試、體驗或其他名義規避現行法令。 公運處強調,目前法令並未開放機車從事營業載客服務,機車營業載客涉及的不只是營業資格,更攸關民眾生命安全及乘車保障。現行制度下,相關營運尚未建立完整保險及責任機制,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恐衍生保險理賠、事故責任及乘客權益保障等重大爭議,市府絕不容許民眾安全暴露於法令未完備及保障不足的風險之中。 公運處再次呼籲,任何業者均應遵循現行法令,在法令未開放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機車營業載客服務;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未來經查獲違法事證,即依法嚴正裁處,以維護法治、公平競爭及市民安全。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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