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牙及年節期間,喝酒請勿開車,如有需要請利用酒後代駕服務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
- 聯絡人:劉嘉祐
- 聯絡資訊:1999轉6871
依據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統計,臺北市去(103)年A1事故死亡83人,其中酒駕死亡者3人,已較前(102)年酒駕死亡人數4人減少,顯示透過修法及各項宣導措施,已有效降低酒駕危害,惟近期適逢尾牙及年節期間,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提醒民眾,不論是開車或是騎車,切勿酒後駕車回家,目前酒後返家有以下方式可選擇:一、指定駕駛:同行中1人不喝酒,負責開車送喝酒的朋友回家。二、改搭計程車:市話免付費叫車專線0800-055-850、手機付費專線55850。三、酒後代駕服務:由計程車駕駛前往民眾所在地點代為開車,將民眾及愛車安全送達目的地。交通局前業已與全市20家計程車業者,研訂透明化之參考服務費。以里程10公里為基準,10公里以內收費不超過1000元;10公里以上,每2公里加收之服務費用不超過100元,另為方便民眾利用酒後代駕服務,並已將酒後代駕服務整合至現有計程車叫車系統0800免付費服務專線(專線電話號碼 0800-055850(諧音:我們保護您)、行動電話撥 55850(付費使用),另可利用臺北好行系統查詢相關車隊訊息,同時亦可直接撥打叫車經統計自103年1月至12月底,各計程車業者「酒後代駕」服務件數已達7,538件,平均每日約20件。 交通局特別提醒!自前(102)年6月,交通法規修正後,未領有駕駛執照、初次領有駕駛執照未滿二年之駕駛人或職業駕駛人駕駛車輛時,酒測值下修為吐氣酒精濃度不得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不得超過0.03%。酒駕罰鍰上限也由現行6萬元提高至9萬元,累犯及拒絕酒測者直接以9萬元裁罰。 尾牙及年節大家在跑攤飲酒之際,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酒後勿開車,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利用「指定駕駛」、「酒後代駕」服務,才能快快樂樂、平平安安過好年。
交通局再次提醒所有用路人~酒後勿開車,平安回家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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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禁行騎樓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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