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公有停車場配合經濟部電動車計畫設置之充電座 市府未負擔建置費用且無遭占用情形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 聯絡人:陳心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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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本市議員五月十四日記者會指出有關公有停車場內電動汽車充電座使用率低一事,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本市公有停車場電動汽車充電座係配合經濟部推動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計畫,提供停車位供該計畫廠商設置,電動車充電座設置經費由經濟部及計畫廠商支付,民眾充電電費亦由廠商吸收,本市並未支付任何建置費用及電費。另針對設置充電座之停車位是否會遭一般車輛占用,交通局表示,充電座設置位置經本市停管處會勘擇停車位數較多之府前廣場地下停車場、洛陽立體停車場及大安森林公園地下停車場設置6座電動車充電座數量不多,不會影響一般車輛停車權益,另目前電動汽車數量臺北市僅掛牌98輛,尚少有發生車輛進場無位可充電情形,且經停管處實際觀察充電車位亦無遭占用之現象,另如有遭一般車車輛占用時,因目前相關法規並無電動車專用停車位,停管處將採勸導方式請車主移往其他停車位停放。有關本市電動車牌照稅自104年1月6日起取消減免優惠事宜,經本府稅捐處洽財政部了解目前中央亦刻正研議是否予以延長,將配合中央後續政策辦理。- 以下空白 –自行車禁行騎樓。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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