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公車運價經初核擬調漲為15.7112元,而為鼓勵民眾搭乘,建議票價不調漲(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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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發稿單位:交通局
發稿日期:9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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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公車運價經初核擬調漲為15.7112元,而為鼓勵民眾搭乘,建議票價不調漲
臺北市聯營公車運價自94年1月1日調整迄今尚未達法定每兩年檢討一次期限,惟考量油價飆漲對公車營運產生甚大衝擊,屬特殊情形,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爰依法予以審理。
臺北市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研擬「臺北市聯營公車營運成本檢討及票價調整建議方案」運價為24.8695元,經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臺北市聯營公車服務品質督導小組第28次委員會議」7月20日審議結果運價為15.7112元,較現行14.9607元,調漲幅度為5.02%,同時考量國內油電等民生物資陸續調漲,民眾負擔日益沉重,基於衡酌市民負擔能力,及面臨高油價時代來臨,應積極發展大眾運輸,建議仍維持現行每段次公車票價15元(學生票12元、半票8元),以鼓勵民眾使用大眾運輸工具,至全票及優待票與運價價差部分,則編列預算補貼。全案依程序將提送「臺北市政府公用事業費率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再送「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後,預訂最快於8月底送「臺北市議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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