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聯營公車營運服務指標評鑑95年度第1期辦理情形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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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交通局二科
發稿日期:95年08月29日
發 稿 人:蔡宜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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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聯營公車營運服務指標評鑑95年度第1期辦理情形出爐
本(95)年度第1期臺北市市區聯營公車評鑑已經審查完成了!這項評鑑自民國81年起已持續辦理29期,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透過數量分析方法之運用,希望能對臺北市聯營公車服務品質有更客觀的了解,並且作為政府施政、決策之參考依據,而藉由評鑑及大眾運輸補貼作業,更能促使各公車單位全面加強營運管理,提供安全、便捷、舒適的公車服務,使大眾運輸系統發揮應有之功能。
交通局表示,95年度第1期評鑑仍依循往例,採用等第方式表達各公車公司成績之優劣,評鑑結果如下:(一)優等3家,分別是:1、首都客運公司;2、臺北客運公司;3、大南汽車公司。(二)甲等7家,分別是:1、中興巴士公司。2、新店客運公司。3、光華巴士公司。4、指南客運公司。5、欣欣客運公司。6、三重客運公司。7、大都會客運公司。 (三)丙等2家:東南客運公司、大有巴士公司。
以上各業者中,東南客運公司及大有巴士公司本期均退步至丙等,其餘各公司表現與前期約略相同。
各項評鑑指標較上期有進步者共有9項,其中最顯著改善者為「拒載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指標、「環保品質」指標、「駕駛平穩性」指標等。而指標較上期退步者共有「發車準點性」指標、「行車肇事率」指標、「車輛安全設施檢查」指標、「過站不停比率」指標及「舒適與噪音」指標,交通局表示將列管追蹤改善情形。
有關丙等之業者(大有巴士、東南客運),交通局將依據「臺北市聯營公車營運服務評鑑辦法」及「臺北市聯營公車營運服務評鑑獎懲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辦理吊扣該公司最高公里營收路線配車額10輛為期3個月處分。同時為確保民眾乘車權益不受影響,交通局將研擬由其他公車業者接駛營運,詳細計畫將提「臺北市聯營公車服務品質督導小組」審議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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