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者的守護天使-指定駕駛」。(字數494)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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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發稿單位:交通局第五科
發稿日期:95年6月30
聯絡人:劉嘉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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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者的守護天使-指定駕駛」
所謂指定駕駛,即是在同伴之間,共同推定人選或有一人自願擔認大家的守護天使,當天之飲宴,該指定駕駛必須擔負安全載送同伴回家的重責大任,就連計程車小黃,也可以是指定駕駛送你安全回家。此一活動在歐盟已宣導多年,對降低酒後駕車肇事有明顯成效。
即將於95年7月1日實施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酒後駕車移送法辦之案件,內容變動甚鉅,又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市府認為防制酒後駕車工作除施以重罰、提高執法密度及擴大執法層面,杜絕民眾僥倖心理外,有必要結合民間團體推動宣導。
社團法人台灣酒與社會責任促進會為一結合民間商業團體的公益組織,自民國91年起,與市府合作酒後不開車宣導工作不遺餘力,此次結合社會各界的力量,於95年6月30日下午1時30分假台北長榮桂冠酒店舉辦「Bob指定駕駛」活動記者會,首度將Bob觀念與使用權引進國內,期使台灣的飲酒文化和駕駛者的社會責任,能在觀念與行動上與國際同步。
現場邀請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劉組長韻珠、交通局林局長志盈等貴賓致詞,並由交通局林局長率領台灣大車隊計程車司機代表,帶頭說出『今天,我是指定駕駛 Bob』為活動掀起高潮,整體活動於下午14時 10分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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