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回應有關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肇事率問題(字數1280)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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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發稿單位:交通局規劃室
發稿日期:95年7月28日
聯 絡 人:張靜怡、張自立
聯絡電話:02-27256838、02-27256853
回應有關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肇事率問題
針對臺北市議會黃珊珊議員表示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近4個月肇事率大增,顯示公車專用道決策不當部分,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眾多且複雜,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屬本市重大交通建設,實施迄今僅不到5個月(5月10日全線通車迄今不到3個月),仍屬交通變動與調適期,是否因設置公車專用道而造成肇事率增加,應回歸專業,針對肇事原因、天候因素、肇事責任等因素進行分析。至所言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肇事率躍昇全國第1名之說法,因肇事事件分類標準及計算基礎各有差異,且送交通部之統計資料並未將各類型案件均包含在內,如A3或息事案件並未計算在內,故基礎不同難以比較。
依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提供黃珊珊議員資料顯示,羅斯福路公車用道設置之後,肇事總件數相對去年同期確實較高。交通局表示,交通大隊提供資料,內容僅係羅斯福路(和平西路至興隆路)公車專用道路段交通事故統計表資料,並未針對案件屬性多加分析,不過交通事故分析甚為專業,肇事發生的原因眾多,與道路幾何條件、天候、駕駛人行為、交通管制型態、車種、機械妥善等因素均有相關。且肇事率高低,又與同路段交通量多寡有相當程度之關連,因此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肇事防制小組,均定期針對本市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地點,依據上述各項因素,針對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肇事現場圖、碰撞圖等進行詳細的分析,檢討確切肇事原因,對可能引發肇事的因素,採取交通工程或相關交通管制措施著手改善。
依據交通大隊資料顯示,公車肇事件數部分,95年3月至5月羅斯福路設置公車專用道路段公車肇事件數共計5件、受傷1人,相對去年同期的7件、受傷2人均有降低;95年5月份以後則因尚無詳細資料,無法進一步進行分析。交通局強調,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實施之後,因取消調撥車道造成小汽車使用者用路習慣之大改變,也引發不同運具使用人對於道路資源分配使用之熱烈討論等現象,確實是該局歷年來設置公車專用道過程中,首次面臨之重大挑戰。但經過市府各單位持續努力,小汽車上、下午尖峰進、出城方向旅行速率已逐漸恢復歷年服務水準,公車旅行速率上下午進出城方向分別可提升%42及20%以上;而95年3至5月份行駛羅斯福路公車專用道主要公車路線,單位載客平均亦提昇7.84%。此外,每年上午尖峰時段(2小時)可節省用路人旅行時間589萬分鐘,全年共可節省3,942萬分鐘(以全年250個工作天估計)。以每分鐘時間價值1.37元計算,每年可節省社會成本5,379萬元,這些都是公車專用道設置之後的整體成效指標之展現。
交通局表示,整體而言,在大臺北都會區機動車輛持有率不斷持續提高,而道路容量增加有限情況下,配合捷運二期路網建構完整大眾運輸系統路網,彌補捷運系統可及性不足的缺項,提高大眾運輸使用、降低私人運具使用,建立城市永續發展以及人本的交通環境,仍是該局未來持續推動的方向,針對黃議員指出羅斯福路肇事件數增加部分,將協請交通大隊提供詳細肇事現場圖與相關資料,進行肇事原因的進一步分析,並針對肇事發生原因確實檢討、全力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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