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澄清說明公車運價調整審查基準(字數438)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 聯絡人:newsman
發稿單位:交通局第二科
發稿日期:95年 8月15日
發稿人:楊靜婷
連絡電話:27256877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澄清說明公車運價調整審查基準
針對昨(15)日報載指出甫經「臺北市公用事業費率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費率委員會)審議通過之公車運價調整方案,公車業者已視為推動浮動運價成果,未來超過現有油價2%,業者仍有權提出運價調整申請乙事,臺北市政府交通局鄭重澄清本次運價檢討係參考交通部公路總局「一般公路客運運價臨時調整機制」,考量目前油價上漲影響業者「經營報酬率」下降超過2%(而非油價變動超過2%),爰費率委員會同意僅針對油價成本進行審查,其他成本項目則維持原核定值。
交通局並表示一般公路客運提出之運價調整機制尚包含在各油價水準下相對應之運價調整,惟「臺北市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所提出方案係依現行油價建議運價調整之單一方案,二者有所不同,且本次運價調整案尚需提送「市政會議」及「臺北市議會」審議。交通局進一步表示未來油價如呈持續上漲情形,公車業者如認為對其營運產生衝擊,仍須依相關法令規定研擬運價檢討方案報局,該局將依相關規定及既定程序予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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